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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

  1. 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国轻纺城的若干意见
  2. 中国轻纺城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3. 关于加强中国轻纺城招商隆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
  4. 东升路老市场区改造升级项目

招商优惠政策

凡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入驻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国际贸易区和钱清轻纺原料市场的国内外纺织企业、贸易企业、贸易尚和企业代表机构,在2008年10月31日前入驻中国轻纺城柯北新市场区的上述各类企业,在租金、规费、税收和服务上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租金政策:

凡入驻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的企业和个人,营业房标准间租金保持在每年1万元/间至2万元/间之间,连续二年保持不变。二年后视经营情况由业主和经营户协商确定。凡入驻中国轻纺城国际贸易区的企业和个人,营业房(可自由分隔)日租金每平方米在0.8-2.5元之间;商务办公日租金每平方米在0.5-1.5之间。凡入驻中国轻纺城钱清轻纺原料市场的企业和个人,营业房标准间(60平方米左右)年租金在1万/间-2万/间。凡入驻中国轻纺城柯北新市场区的企业和个人,营业房标准间五年一租,其中前两年免租金,后三年视经营情况确定租金标准。

2、规费政策:

凡入驻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国际贸易区、钱清轻纺原料市场和柯北新市场区的企业和个人,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时间起第一年内,免交各项规费,第二年实行减半缴纳。

3、税收政策:

凡入驻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国际贸易区、钱清轻纺原料市场和柯北新市场区的企业和个人,对一般纳税人,在前两年内,实行经营户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帐征收,财政部门定额奖励;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确定合理定额,定期定额征收。

4、出口退税政策:

凡相关资料齐全、当场给予办理出口退税认定;凡出口单证齐全。交易真实,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优先予以退税。

5、服务政策:

凡入驻中国轻纺城联合市场、国际贸易区、钱清轻纺原料市场和柯北新市场区的企业和个人,自2006年10月1日起,在办理与市场经营行为有关的各种手续时,做到“特事特办”,进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定,提供一条龙服务及其相关优质服务措施。同时在子女就学、就业、住房购买和就医等方面享受绍兴县居民同等待遇。

为进一步繁荣中国轻纺城市场,更好的扶持中国轻纺城市场经营户发展,经县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3月10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

1、对2009年1月1日后,凡在市场内新注册的贸易公司,按其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县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专项奖励;凡在市场内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其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县留成部分的60%给予专项奖励。

2、对2009年1月1日后,市场内现有贸易公司以该公司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的80%给予专项奖励;市场内现有个体工商户以该个体工商户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超基数部分的60%给予专项奖励。

3、涉及县内关联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市场内新办贸易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和在市场内拥有2家及以上关联公司(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关联业务确认且其关联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纳税增长幅度必须高于全县实际增长的平均水平,方可享受上述专项奖励。

4、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注册贸易公司(个体工商户)资格鉴定,严格营业执照核销、变更管理。积极引导市场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化管理的贸易公司,创造条件,优化服务,为经营户规范经营、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持。

5、轻纺城建管委等市场管理单位要牵头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成立会计(税务)服务机构,为经营户提供财务核算、税务咨询、纳税代理等服务。中介机构根据经营户需要提供服务类别,并优惠收取费用。

6、县国税局、地税局要依照各自税收管理职能,简化纳税申报手续,完善所得税征管办法,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税费优惠政策,尽力降低经营户税费负担。县地税局对经营户交纳水利建设基金确有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可由经营户向税收部门申请给予减征、免征的照顾。

7、县交通局下属的萧绍公路收费站、杨汛桥收费站要积极支持钱清轻纺原料市场隆市,对进出钱清轻纺原料市场的车辆提供便利。

8、本意见适用于中国轻纺城传统市场交易区、中国轻纺城国际贸易区、中国轻纺城柯北服装家纺市场、中国轻纺城福全化工市场和中国轻纺城钱清轻纺原料市场区域范围内的经营户。

9、本意见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通过财政体制结算分别支付给有关单位,传统市场交易区、国际贸易区的奖励资金支付给轻纺城建管委,柯北服装家纺市场的奖励资金支付给齐贤镇,福全化工市场的奖励资金支付给福全镇,钱清轻纺原料市场的奖励资金支付给钱清镇,专项用于奖励公司(个体工商户)。

10、本意见与相关单位现行已实行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具体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以上意见由轻纺城建管委会同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