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出公告,对纺织品检验规定进行了调整,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规定中,除毛巾、寝具及内衣(包括胸罩、束腰及束裤腰带、连胸紧身内衣)共36个品目维持原检验方式外,将毛衣、成衣、泳衣及织袜共310个类目纺织品的检验方式进行了修订。
检验方式将由原先采取监视查验、工厂取样的随时查验或管理系统监视查验,改为市场购样检验为主,不符合者才执行工厂取样检验及边境抽样检验。输入商品的报验义务人无须该局核发的任何证明文件即可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检验标准将原CNS15290及服饰标示基准,改为CNS15290。检验项目将原品质项目及鉴定纤维成分改为仅检验品质项目。